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
网友咨询: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它代表的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而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期满之后,土地是收归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仍归属于业主。但没有土地使用权,房子这栋建筑物也只是个空壳,它是需要立于土地之上,是需要根基的。因此。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到期后无需任何前置条件,无需申请,便可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上的房屋会被收回。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律师补充: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张海慧律师简介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承办了大量的合同类、侵权类等法律纠纷案件,实务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全方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案件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