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被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0 08:31:42    

农村房屋被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包括: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等条件。

农村房屋被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农村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强制拆迁要走八个程序,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并且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有: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4、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6、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8、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被确认违建拆除的建筑,违建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受到保护?

当事人建设了违章建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权利都不受保护,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时应该遵循一定的行政程序。

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在强制拆迁之前应该履行法定的程序,否则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权利人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

1、书面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作出拆迁建筑物的行政行为之前应该到现场作做实地调查,制作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因此,行政机关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和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会接到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书,被告知拆迁建筑物的决定及相应的理由。如果当事人对拆迁决定存在着疑问,行政机关应该作出相应的解释。当事人在不服行政处罚的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组织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免费的为当事人举办,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2、给当事人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

如果你不知道或错过了要求举办听证会的时间,也没关系。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换而言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后还不能直接对违法房屋进行强拆,当事人能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时间过后,法定机关才可以在当事人没有将房屋拆除的时候,强制拆除房屋。

3、拆迁前十日受到最终通知

若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拆除,也没提起复议或诉讼,则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当事人还会接到行政机关要求在10天拆迁的通知,告知强拆的最终日期,仍不拆除的情况下房屋才会被强拆。因此,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日期之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则不会被强制拆除。行政机关的拆迁手段若采取损害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措施,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保护权利。

相关文章

广州知名房地产律师推荐

2024-11-13 08:31:52

建设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固定利率住房贷款转LPR别高兴太早!

2024-11-13 08:16:56

古代对宝藏的雅称 、诗词常用替代意象、意象分类整理

2024-11-13 08:01:22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2024-11-12 10:31:47

有汇款凭证可以打赢官司吗?

2024-11-12 10:16:39

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如果可以,它的流程是怎么样?

2024-11-12 10:02:17

期权费用如何收取?揭秘期权佣金最低多少?

2024-11-12 09:46:58

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高额的提成如何处理?

2024-11-12 09:31:34

财政赤字率突破3%,我们“破心中贼”了吗?

2024-11-12 09:16:46

关于民间借贷 你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

2024-11-12 09: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