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对于房子,似乎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执念。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有房才有归属感,有房才算有家。
所以,很多人都在很努力的攒买房,大部分人甚至攒够首付就上车。
但面对70年产权的房屋,很多人不禁提出疑问:70年的居住权,到期后是不是就意味着房子不是自己的了,那这样跟租房有何区别呢?
何况,租房不需要背负房贷,可以随走随停租。但是买房不同啊,一旦上车,如果没有全款买的能力,那就是要接受20年30年的贷款,如果房子70年后的产权存在不确定,那岂不是白忙活了一场?
如果真的是如此,买房似乎很不划算,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其实,这种问题大家完全不用担心,针对大家的这些担心顾虑,国家也早已考虑到了,为了让大家买的放心。
所以,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如2021年启动的《民法典》中,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是什么意思想必大家从字面就能看得出来了,就是大家不用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被回收,自动续期就代表房子依然买房人的,只是需要根据法规缴或不缴相关费用,也就是国家为买房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以,不管是买过房的还是未买房的,这下可以把心放肚子里,不用再担心70年后的产权问题了。
毕竟,上面是为民考虑的,顾全的是大多数群体的权益保障,这一点大可放心。
而至于到底是买房划算,还是租房经济,这个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毕竟每个人的经历不同,对待事物的见解不同。但不管怎样,只要适合自己,就是最好的,因为生活就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