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0:40    


所得税收入的基本规定: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税会差异

一般情况下税法与会计准则均强调控制权发生转移,两者基本一致,例如: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但是也有税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所得税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规定: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财务费用)。

【提示】会计实务当中,基于重要性原则,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与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举例】乙公司于2020年初销售商品给甲公司,总价款为1 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双方约定分三次结款,2020年末收400万元,2021年末收300万元,2022年末收300万元。税法规定,在约定的结款点按约定的结款额计算并出销项税票。

2.现金折扣税会差异

会计规定: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即收取不确定金额的对价。

税法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3.负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额外购买选择的情况包括“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合同续约选择权”

【举例】一家电商企业2019年12月31日销售商品为113万元,按销售金额赠送积分是价值为11.3万元,2020年2月前积分可以抵现金消费。以上金额都是含税价。

【解析】A公司赠送客户的奖励积分是一样重大的权利,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实际消费积分时应该按照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1)将实际收取的113万分摊至销售商品的价格与奖励积分

销售商品的公允价=113/1.13=100万

奖励积分的公允价= 11.3/1.13=10万

分摊至商品的交易价格=(100/(100+10))*100=90.91万

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10/(100+10))*100=9.09万

因此,A商贸公司在实现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确认商品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91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合同负债 9.09万

【纳税调整】2019年会计收入为90.91万元,所得税应税收入100万,因此纳税调增9.09万;

(2) 假设2020年2月前共兑换了11.187万,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纳税调整】当年9万收入中,上年已确认过9.09万,因此只需要纳税调减9万即可。

5.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会计规定:企业收取的预收款无需退回,但是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例 如,放弃储值卡的使用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 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相关负债余额转为收入。

【提示】企业所得税认可实际发生数,对不被消费预估的部分暂时不认可。因此,会存在税会差异。

也就是说,如果资金未被消费,那么商家未发生纳税义务,此时,“合同负债”的余额不属于客户不履行义务而产生的收入,是由于未发出货物而收取的增值税,需要将“合同负债”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总结】

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强调实际发生、相关性和合理性三个关键点。特别注意,税收政策不允许企业扣除按照历史经验与数据预提的费用,只有在费用实际发生时才准予扣除,因此,税会处理不一致,形成暂时性税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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