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什么是食品用香精和食品用香料?
01食用香精
根据《GB 30616-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精是由食品用香料和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的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只生产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也不包括增味剂)。
食品用香精可以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不直接用于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02食用香料
根据《GB 29938-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食品用香料是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一般配制成食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食用香料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
总得来说,食用香精和食用香料都是添加到食品中以提高食品香味的物质,都是属于食品添加剂。
这两种的使用除了要遵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还要符合它们各自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只要它们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和限量内使用,就可以认为不会对人体健康有害。
此外,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当食品中添加了食用香精、香料时,可以直接在配料表中以“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来标示。
因此,购买食品时,看到“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等字样不要慌。
01注意商家资质
线下选购时,应该到正规的超市、商场,保证产品质量。
通过线上平台选购时,注意查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许可范围内。
02查看食品标签信息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选购食品,都要利用好食品的详细标签信息,包括如配料表、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03保留维权证据
购买时保存好购买、支付等凭证,以备维权时需要。
如果发现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有超范围,或者其存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此证据向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或者消协投诉举报,也可以此证据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帮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