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陆军(英语:United States Army,簡稱:USA),是美军的陆军军种,是八个制服部队的其中之一。现代美国陆军起源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大陆军,邦联议会在1784年成立美国陆军取代解散的大陆军。美国陆军由文职的陆军部长和军职的陆军参谋长领导,而陆军参谋长也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成员。作为最大的军事部门,美国陆军在2020财政年度拥有正规军480,893人、国民兵336,129人、预备役188,703人,综合兵力1,005,725人。
美国陆军徽章
美国陆军是合众国军队的地面分支,美国法典第10卷第3062条将陆军的目的定义为:
《2018年陆军战略》阐明2028年陆军愿景的八点目标,虽然陆军的使命不变,但陆军战略将建立在陆军旅现代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军级和师级编队,该战略增加现代化、高强度冲突改革和多域联合作战,将于2028年完成。
美国陆军各时期作战服
美国历史上第一支统一的职业军队是1775年为在独立战争中抵抗英军而成立的大陆军(在此之前各殖民地分别管理着自己的民兵武装),乔治·华盛顿为其统帅。不过因为美国独立后各州的共和主义情绪以及对国家常备正规军的不信任,这支军队在战争结束后不久便解散了。
接替大陆军的联邦级(即国家级)军队是美国正规军,起初正规军的规模很小,美国主要的武装部队则继续依靠各州自己的民兵武装。但随着美国向西扩张,与印第安人的冲突越来越频繁,正规军在1791年不得不扩充并改名为合众国军团,1796年又正式更名为合众国陆军(United States Army),即如今人们平时所说的“美国陆军”。在美国接下来的一系列军事冲突中(1812年战争、印第安战争、美国内战、美西战争等),美国陆军的规模也随着联邦政府的权力扩张而变得越来越大。
美国陆军新旧两版常服——绿常服(AGSU)跟蓝常服
尽管如此,由于美国悠久的共和主义民兵传统,直到美西战争时,美军作战都还主要依赖着各州民兵或甚至民间武装为联邦临时提供的志愿部队,而不是联邦政府本身常备的正规陆军。这些平时不属于联邦政府管辖,只是在战时自愿“为国效力”而听从美国陆军指挥的部队,统称为合众国志愿兵。日常人们则以“志愿军”(volunteers)和“正规军”(regulars)区分二者。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美国第一次完全依靠联邦政府正规军参加的大型军事冲突。起初,政府临时征召来的义务兵和自愿报名的志愿兵还与美国陆军的正规军分开,单独称为“美国国民军”,但在1918年(美国参战一年不到)时美国战争部便取消了这个划分,宣布所有原国民军部队均为美国陆军的一部分。
一战结束后,孤立主义盛行的美国又开始削减联邦军队规模。美国国会通过了1920年国防法重组美国陆上武装力量,确定了其三大组成部分:正规军(即美国陆军的常备部队)、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美国陆军预备役。
美国自1910年后开始使用飞机,起初隶属陆军指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47年,美国陆军航空军正式从美国陆军中分离,成为了独立的美国空军。美国陆军则又先后参加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随着美军在越战中的参与不再为人民支持,志愿役陆军计划在1970年代后期开始发起,力求废除义务兵役制。联邦政府终于在越战后在事实上废除了义务兵役(不过并未正式立法),美国陆军也成为了一支全志愿兵役军队,官兵全部由自愿入伍者组成。
1990年代初,冷战结束使得美国进行裁军政策,解散了许多单位。之后在1990年代末期推动了“美国陆军转型计划”,以使美国陆军从冷战时期的架构转型为新型态的组织。当中一项显著的改变,就是时任陆军参谋长艾力·新关上将提出的、重新编组一些独立旅,使其能拥有自己专属的支援单位,而得以独立自主的行动。这种部队在之后称作“旅级战斗队”(BCT)。2006年12月,接替新关的下届陆军参谋长彼得·斯库梅克以“包含了现代化、模组转换、现役与预备役单位间的重新平衡,以及一个可以持久作战的新世代”一句话,概括了这次美国陆军转型的内容。
在1947年以前,美国战争部负责管辖美国陆军并处理其一切事务。
1947年9月18日美国战争部更名为美国陆军部,与美国海军部及美国空军部一起向国防部负责。陆军部长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的文职官员,负责领导和处理陆军的所有事务。由一名陆军副部长担任副手。
陆军参谋长,则是陆军中最高级的军官。 作为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成员,向美国总统、国防部长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建议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导下处理军事行动事宜。由一名陆军副参谋长担任副手。
陆军总军士长是美国陆军参谋长的顾问。具体的职责因参谋长而异,通常是负责争取士兵的权益。
一名穿着OCP迷彩陆军作战服的士兵
1986年,《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Goldwater-Nichols Act)规定,对部队的作战控制应从总统到国防部长,再到统一战斗指挥官的指挥链,他们在其负责的地理或职能区域内控制所有武装部队,因此陆军部仅负责组织,培训和装备其部队。
陆军国民警卫队在50个州、3个地区和哥伦比亚特区分别布署部队,并由各自的地方政府管理。
陆军国民警卫队在根据《美国法典》第10篇由联邦指挥。若在州政府的指挥则根据《美国法典》第32篇和适用的州法律。陆军国民警卫队可以在总统或州长的指挥下应变国内突发事件和灾难,比如飓风,洪水,地震,以及内乱。在哥伦比亚特区特区陆军国民警卫队陆军国民警卫队(District of Columbia Army National Guard)则是联邦民兵,由美国总统管辖。
在1933年之前,国民警卫队的成员一直被视为州民兵,直到他们通常在战争爆发时由联邦指挥。1920年国防法修订,所有国民警卫队士兵都享有双重身份。他们在州或地区的州长的领导下担任国民警卫队,在总统的授权下在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中担任美军的预备役成员。